事关教育、住房、就医、就业等,我国出台新政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常住人口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对外发布,聚焦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作出针对性部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当前,我国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但未落户的群众超过2.5亿人,其中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1.7亿人。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的专门文件,聚焦随迁子女教育、住房、社保、就医、就业和兜底性服务等6个方面,努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遇到的突出问题。简单说,不管户口在不在当地,只要你在这儿生活和工作,就能享受到这里的基本公共服务。
中央一再强调,“努力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完善政策配套,加快建立“人地钱”挂钩机制,优化公共服务空间布局,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可携带、更连续,政策效能将更好转化为群众可感知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实施意见》主要聚焦这些方面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促进公平便捷,公共服务“随人走”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具有一定标志性的意义,有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痛点难点问题。
聚焦促进公平便捷,着力优化服务供给方式。
聚焦公共服务“随人走”,着力完善资源配置。
聚焦因地制宜推进,着力分类有序实施。
●关于促进公平便捷
促进公平享有:对于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规范梯度供给办法,明确要求逐步降低享有门槛,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基本、兜底线的定位要求,不设置学历、职称、纳税贡献等条件。
提高便利性: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服务事项协同办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享有可接续、服务资源跨区域可共享,让流动人口能够连续、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关于公共服务“随人走”
《实施意见》明确,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经验。当常住地发生变化时,在前一个城市的居住年限可以在当前所在城市以一定的方式累计或折算,从而继续享有公共服务。《实施意见》充分考虑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带来的增量成本,落实落细“人、钱、地、设施”挂钩政策,让人口流入地政府接得住、担得起、办得好。
财政方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政策,加强对人口流入地的财力支持。
用地方面:增加人口流入地民生建设用地指标,明确结构调整、用途转换等安排。
设施方面:推动按照常住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优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对人口流入地民生项目的支持。
教育部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身边安心就学
教育是民生大事。意见提出“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随迁子女教育相关情况时表示,努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身边安心就学。简化流程,部署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
“两为主”指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两纳入”指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强化数字赋能,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便利性,升级建设了国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大幅缩短学籍注册和跨省转学的时间,让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更加便捷顺畅。
接下来,要落实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科学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和县中振兴行动等。
国家医保局全面落实“在哪常住,在哪参保,在哪享保”
意见提出“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 在结算报销方面,跨省直接结算有效减少参保群众的“跑腿、垫资”负担。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覆盖各类参保人群、各类就医场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切实打通了异地就医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就医需求。
●保障外地户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基本医保 为切实保障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参保权利,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介绍,将畅通线上线下参保登记渠道。比如,群众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提交参保材料;线下可在学校、社区医保服务站、政务服务大厅就近办理。
同时,外地户籍儿童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保后,将享受与常住地本地户籍参保儿童完全同等的医保待遇,涵盖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全部保障范围。
未来将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险种范围,进一步推动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推动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就近能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采取相关措施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十五五”就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表示,为推动意见落实,将采取相关措施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
●在就业服务方面
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
支持每位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同当地居民同等的就业服务;
鼓励各地广泛组织分行业、分岗位、分群体等“小而专”现场招聘会。
●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方面
积极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
对符合条件的常住劳动者,按规定及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结合就业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制定“一对一”就业帮扶方案,对零就业家庭提供针对性岗位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持续优化公租房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到2025年,全国共建设筹集约1600万套(间)公租房。到2025年底,有140多万户困难群众正在领取货币补贴。部分有条件的市县结合自身需求和保障能力,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了农民工等未落户常住人口,累计有300多万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民工获得了公租房保障。
下一步,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细化政策举措。指导各地优化公租房政策,制定完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申请准入条件,明确就业、居住年限要求,住房、收入困难标准。
有序实施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及时纳入公租房轮候库。依托轮候库掌握需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等方式,在合理轮候期内实施保障。
加强运营管理。引进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公租房,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建设,让群众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