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推广甲醇汽车
大连等三市为核心区,正公开征求意见
辽宁省正在积极推进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目前已进入政策征求意见阶段,并制定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
4月16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辽宁省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截至2026年5月17日。
到2028年底,全省甲醇汽车生产规模将达到5万辆以上。计划推广核心区以沈阳市、大连市、朝阳市为核心区,率先开展甲醇汽车的应用、加注体系建设、甲醇燃料储运和调配体系建设。
核心区以外全省全域为拓展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甲醇制备项目建设,提高甲醇储运、调配和加注能力,深化甲醇汽车应用,适时向北方地区推广。
探索在公务、公交、出租、网约车、市政工程、特殊重载等领域推广甲醇汽车。
如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可于2026年5月17日前发送至:gyc.fgw@ln.gov.cn,并注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记者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