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一农贸市场收费不公示

管理公司被罚千元


        庄河市一家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因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服务收费标准,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近日,信用中国(大连)网站公示了这起行政处罚案例。
        2026年3月12日,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花山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庄河市蓉花山镇双烈士村小集市的管理人员乱收费,不缴费强行驱赶摊主,态度极其恶劣,同时怀疑集市承包人手续不全,没有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市场备案等合法手续。”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该集市的经营主体为庄河市蓉花山镇前发农贸市场有限公司。2026年3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虽然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但其经营场所内没有任何关于市场管理服务收费的价格公示信息。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庄市监处罚〔2026〕40号行政处罚决定,鉴于该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为首次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参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最终,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张锡明   实习生王尊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8888 邮箱:netinfo@bdcb.cn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ICP许可证 辽B2-2019038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