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侵权”考验城市治理细功夫


        高军
        “要想从此过,留下信息来!”拦路抢劫的山大王早就消失了,但“电子路霸”却依然存在。
        近日,发生在深圳的一件事引起热议:一公司管理的地下停车场须连续点击6次“同意”授权才能缴费,其中包括手机号登录、输入车牌号等个人信息。类似事件并不鲜见,本报今年1月也报道过,一名外卖员在送餐时被小区保安要求扫描小程序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因为拒绝而被拦在门外。
        企业为什么要收集这些信息,是为   “方便管理”,还是   “精准投放”?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第六条: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企业这么做,反映出法律意识的淡薄。
        深圳的这件事发生后,监管部门立刻出手,直接警告、罚款,还启动全市严查。必须给这波操作点个赞:主动抓这种“小而普遍”的侵权乱象,1万元罚款虽然数额不大,但威慑力十足。除了“一阵风”式的专项整治,监管也该雷厉风行,及时戳穿企业的侥幸心理,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收集个人信息这类行为看似小事,但却真实地影响到了大家的生活体验,影响到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而城市治理也要注意到这些“细节题”,管住这些“不起眼的侵权”,才是真正的为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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