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蝉脱壳躲债务元转让600百万房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将房产转让给儿子行为


        
        
        欠债40余万元迟迟不还,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却在此前将一套市值超150万元的房产以6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儿子。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债务人唐某,其金蝉脱壳的伎俩最终被律师的一纸调查令揭开。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唐某夫妻以600元将房产转让给儿子的行为,并判令其承担债权人为维权所支付的5万元律师费,对企图通过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回应。
        房产被“白菜价”转让,执行陷入僵局
        2022年5月,唐某向某公司借款40万元,到期后迟迟未还。2025年1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唐某偿还本息共计55万余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唐某依然分文未付。
        北京瀛和(大连)律师事务所张荣君律师团队接受某公司委托后,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查控的结果令人沮丧:唐某名下银行账户余额均为零,唯一有价值的房产早已被其他债权人多轮查封,某公司的债权实现遥遥无期。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律师团队在调查中发现了一条关键线索:唐某30岁的独生子唐小某名下,竟有一套位于大连市繁华地段的118平方米高档住宅,市值超150万元。一个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怎会有如此财力?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在向近亲属转移财产。
        进一步的调查印证了律师的推测。这套房产实为唐某于2015年购买,而在2024年2月,也就是欠债期间,唐某夫妻竟以600元“象征性价格”,将该房产转让给了儿子,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
        一审驳回,法院称“未穷尽执行措施”
        掌握关键证据后,张荣君律师团队立即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将唐某夫妻及其儿子告上法庭,并申请保全了涉案房产。
        然而,一审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法院以“未能穷尽执行查控和处置等执行强制措施,亦未取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为由,认为无法确定唐某是否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认为,唐某夫妻在庭审中表示愿意用其他财产配合执行,因此房产转让行为“未实质影响或确定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最终驳回了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逆转,恶意逃债行为终被撤销
        面对一审败诉,张荣君律师团队果断提起上诉。2026年3月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彻底扭转了局面。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夫妻将房产转让给儿子的时间为2024年2月,此时正处于唐某欠某公司借款期间。该转让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某公司债权的实现。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某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对于维权成本,二审法院亦予以支持,认定某公司主张的5万元律师费和保函费1625.15元,系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唐某承担。
        据此,大连中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唐某夫妻将房产转让给其子的行为;唐小某须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房产恢复登记至唐某夫妻名下;唐某承担某公司的律师费及保函费。
        
    ■律师说法
        撤销权诉讼是破解逃债的关键利器
        “从执行僵局,到一审败诉,再到二审改判,这起案件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本案代理律师张荣君表示,在债务人试图通过金蝉脱壳恶意逃债时,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是破局的有效路径。债务人企图以赠与为名、以低价避税为由转移财产,终究难逃法律的追责。他同时提醒,债权人提起诉讼时,必须用扎实的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明链条,并在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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