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驾驶人被大连交警处罚

罚款50元,同时进行了批评教育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1月28日清晨,市民于先生在金普新区国防路上驾车时,目睹了不文明一幕:一辆辽B牌照SUV在等红灯时,驾驶室车窗突然打开,一个塑料袋被随手扔到路面上。本报记者报道后,大连公安交警支队非常重视。近日,违法驾驶人被传唤至大连公安交管支队金普大队接受处罚。
        违法驾驶人称,当时就是无心之举,正在清理车内垃圾,等红灯时就随手丢到车窗外。交警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50元,记0分的处罚。驾驶人虚心接受批评,并对处罚没有异议。
        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城市每年约有400人因“车窗抛物”而失去生命,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一个人死于这一行为引发的悲剧。环卫工人群体成为车窗抛物行为最直接的受害者。
        除了直接致人死亡外,由车窗抛物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屡见不鲜。大连公安交管部门提醒,现在正值春运期间,返乡车辆人流密集,还有大量机动车将于免费时段涌入高速公路,驾驶人要高度重视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未熄灭的烟头若落入绿化带或货车车厢,可能引发火灾;在高速公路上,车窗抛物对后方行驶的车辆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后方驾驶人对突如其来的“不明飞行物”往往措手不及,情急之下容易出现急刹车或猛打方向盘的情况,会带来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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