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公布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   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1月29日发布文件,正式确定了18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
        医保按病种付费是指通过对疾病诊疗进行分组或折算分值,实行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打包付费”。各试点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以历史费用数据为基准,合理确定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反映中医技术劳务价值。
        这些试点地区为: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沈阳市、上海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安徽省芜湖市、山东省、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贵州省黔东南州、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此前,《适宜按病种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推荐目录》遴选了57种中医优势病种,覆盖骨折类、腰椎间盘突出症、中风类等。试点地区可以推荐病种目录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做好病种发布和调整。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8888 邮箱:netinfo@bdcb.cn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ICP许可证 辽B2-2019038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