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喊话:来中山打拼,不用再为租房愁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本年度,中山区人才公寓新政正式施行,中山区委区政府匠心打造“中山·归屿”品牌,委托区属国企中山发展控股集团,建成桃源里、七一街、民运巷等标杆项目,累计推出房源680套,成功搭建多元覆盖、层次分明的人才安居体系。
保障对象及条件
中山区人才公寓适用于中山区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中企业要求登记注册和税收征管关系均在中山区范围内。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山区自主认定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其中,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属于区级重点项目引进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二)须与中山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须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内无住房。
优惠政策:
(一)中山区自主认定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按公寓租金价格基数的20%确定租金。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按公寓租金价格基数的80%确定租金。
(三)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按公寓租金价格基数的60%确定租金。
(四)属于区级重点项目引进的人才,按公寓租金价格基数的70%确定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