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迷途”少年回归正途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日前,庄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针对监护人职责严重缺失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了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份令状不仅是一纸司法文书,更是一次对家庭教育的深层介入,旨在为走偏的少年点亮归家的路。
案件中,16岁的小军(化名)因多次参与盗窃车内财物被起诉。承办法官在深入社会调查后发现,小军系收养子女,童年时备受溺爱,却在知晓身世后与父母产生隔阂。他觉得“家里没有温暖”,逐渐结交不良朋友,行为失控。而小军的父母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尤其是父亲信奉“棍棒教育”,反而将孩子越推越远。
案件审理并未止步于定罪量刑。2025年11月23日,庄河法院未成年审判团队携手属地村妇联、市妇联及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一同走进小军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法官当面向父母指出其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责令二人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修复亲子关系,并当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引导小军树立正确价值观。“这份令状不是惩罚,而是指引。”参与指导的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持续跟踪帮扶,为家庭提供必要支持。近年来,庄河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贯彻“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保护理念,推行未成年人案件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模式,并配套制定实施方案,让司法保护更加精准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