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千只过滤网短缺接近八成
仅有220只,涉嫌严重计量欺诈
12月25日,大连一位女性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水槽过滤网时,遭遇了严重的数量短缺。选购商品标注为“1012只”,收货后实际清点仅220只,短缺率高达78%。根据国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对于计数类商品,当标注净含量大于50件时,允许短缺量为标注量的1%,且单件商品不允许出现短缺量。按照这一规定,该消费者购买的过滤网最多允许短缺10只,此次事件的实际短缺量,已远超国家标准允许范围,涉嫌严重计量欺诈。
质疑 1012只水槽过滤网一数才220只
12月25日,市民李女士在电商平台购买一包水槽过滤网,货到后李女士发现外包装没有标注数量,李女士打开外包装认真清点,发现只有220多只,李女士气愤不已,立刻联系电商平台入驻商户询问,但商户一直未回应。于是李女士直接询问电商平台,为什么自己购买1012只水槽过滤网,到手后只有220只,电商平台与李女士沟通后,立刻给予了全额退款。
李女士将此问题发布到社交媒体后,引发网友关注。电商平台给女士退了全款,她也接受了这个处理办法。李女士表示,“希望给广大商家提个醒,无论商品价格高低,商家都要诚信经营,足量售卖。”
话题 定量包装商品“缺斤少两”时有发生
媒体报道显示,在定量包装商品中,饮料、纸抽、垃圾袋、口罩、化妆品、棉签、鞭炮等商品都出现过“缺斤少两”的情况。
2022年12月,浙江一名女大学生网购一盒标称500根的棉签,实际清点发现仅有412根,短缺达88根。在与商家沟通后,经营者承认数量不符并进行了赔偿。2024年2月,黑龙江一消费者购买标注为“一万响”的鞭炮,燃放时发现持续时间明显偏短。于是又去买了一盘,经耗费3小时逐一清点,证实实际数量仅为3641支,与标称数量相差悬殊,该情况曝光后引发了公众对商品计量诚信的讨论。
2025年3月20日,本报也曾报道,“垃圾袋包装上写着‘50’一数才23只”。市民孙女士在家附近一家超市购物,顺手买了一卷包装上写着“50”的垃圾袋,回家一数发现只有23只,少了一半还多。返回超市后,超市经营者表示也很惊讶,将联系供货商退掉这批货。并将购买垃圾袋的钱退回孙女士,孙女士接受了这个处理办法。
规范
计数定量大于50允许短缺量为1%
记者查询后了解到,修订后的新版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规范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须在包装主展示面或标签显著位置,使用粗体字清晰标注,并与底色有明显对比,以便消费者识别。净含量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部分组成,例如“净含量:500克”。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净含量的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 (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例如“50米”“10平方米”“100个”。
规则允许实际含量存在合理负偏差,但不得超过规定的允许短缺量。以计数商品为例,计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小于等于50时,不允许出现短缺量;大于50时,允许短缺量为净含量的1%。
■律师说法
实际短缺量远超标准,涉嫌严重计量欺诈
对此事件,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赵新城律师表示,此次事件的实际短缺量,已远超国家标准允许范围,涉嫌严重计量欺诈。根据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除将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商家做出处罚外,消费者也可以以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为由,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向消费者支付惩罚性赔偿。赵律师提示,消费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注意留存商家、商品的信息以及开箱视频来固定消费证据,通过协商、投诉以及司法程序,向违法商家主张赔偿责任。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赵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