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印发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12月25日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旨在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保证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办法提出,突出战略需求,以服务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完善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体系,建立超常布局审核工作机制,在原有固定周期的审核机制基础上,瞄准国家急需超常规开展审核工作,同时发挥不同类型申请主体的作用,全面提升人才供需适配性。
办法明确,突出改革放权,扩大地方政府和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给予省级学位委员会动态调整更多统筹空间,以做优增量撬动盘活存量;同时分批分类扩大自主审核单位范围,支持更多有条件的高校主动对接社会需求,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