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
12月22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
近年来,食草野生动物与家畜争草场、大型野生动物伤人等问题多发。对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在野生动物致害严重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三审稿还增加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