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修订

民航应减少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相关规定,加强旅客权益保障。在此前草案二审稿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提出,建议针对航班延误、取消这一群众关心的问题增加相应规范。鉴于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合理安排运力、调配资源,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减少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同时,要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告,告知旅客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原因以及航班动态。
        为进一步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草案三审稿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民用机场安全运营保障能力不足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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