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份,中山区保利天禧四期7号楼1单元9层搬来一家“新住户”,不久之后,楼内其他业主便能时常闻到一股浓重的药味儿,部分与“新邻居”一墙之隔的业主还总能感觉到对方屋中人声嘈杂。后来,楼内业主发现,“新住户”屋中放置着按摩床和木制浴桶,墙上挂着医疗保健企业广告牌,整体风格像是开了一家“按摩店”。楼内其他业主怀疑,新搬来的住户可能将住宅改为经营用途,并因此产生了一系列扰民行为。事情真相如何?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事件 住宅楼里疑似开了家“按摩店”
市民徐女士家住中山区保利天禧四期,今年11月份,楼内搬来了一家“新住户”。对方搬来后不久,徐女士就经常会在早上被楼下传来的嘈杂人声吵醒,同时,她还能闻到一股浓重的药味儿渗透到家中,经久不散。“在业主群里沟通后发现,同一单元的其他业主也能闻到这股药味,连顶层18层的业主都不例外。”徐女士说。
这些响动和药味从何而来?徐女士在业主群中找到了这位“新邻居”的微信。在微信朋友圈中,徐女士看到,对方晒出了家中装潢,屋内摆放着多张按摩床和木制浴桶,墙上还挂着医疗保健企业广告牌,看上去好似一家“按摩店”。在对方的视频号中,徐女士还看到类似开业宣传的视频,视频中有“××运营中心即将启幕”“招商电话”等字样。如此种种,让徐女士怀疑这位新搬来的住户是将住宅变成了经营场所。“如果对方真的将住宅转变为经营用途,未经我们这些利益相关的楼内其他业主同意显然是违法的,更何况对方的行为已经切实影响到其他业主的生活环境,应该改正。”目前,徐女士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街道及有关部门。
回应 并未经营,只带亲友体验或开直播宣传
12月9日,通过徐女士提供的视频,记者分别拨打了两个“招商电话”。其中一位盛女士自称是房主袁女士的亲戚,盛女士表示,此前已接受了有关管理部门的上门检查,这栋位于9层的住宅并未用于经营。“屋里的按摩床和浴桶都是居家自用的,同时会带亲友做体验,没有招揽客户的情况。”盛女士表示,对于楼内其他业主反映的扰民问题,后续将注意整改,尽量减少对其他业主的影响。
另一位王女士则表示是房主袁女士的朋友,会帮忙做一些宣传方面的工作。“室内挂设一些企业文化广告等,主要是方便开直播做宣传,有时会现场演示一些药物使用方法,因此会有些药味儿,但味道不大,应该不会像其他业主说的那么夸张。”王女士表示,房主袁女士在甘井子区华南经营着一家健康管理中心,经营活动都在那里进行。
记者通过王女士向房主袁女士提出采访要求,但对方并未接受采访。
调查 房屋地址注册了个体工商户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袁女士经营的健康管理中心地址,记者在企业查询平台上查到了一家名字中带有“蓝鲨”二字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为刘某某。
记者又对保利天禧四期7号楼1单元9层的住宅地址进行搜索,发现其确为一家个体工商户注册的经营场所,这家个体工商户的名字中同样带有“蓝鲨”二字,其经营者同为刘某某。该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5年12月1日,截至12月12日,其登记状态为存续。
两家个体工商户名称相近且经营者姓名一致,两者之间或存在关联。
律师说法
住宅改经营性住房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李鑫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因此,此事件中,与涉事方同栋楼的其他业主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以多种方式维权。
同时,李鑫强调,即便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涉事方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果同栋楼的其他业主确实受到了打扰,可以以《民法典》中的相邻人权益的名义,与涉事方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若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后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新进展
记者采访后,扰民情况大为减轻
12月12日,记者再次与业主徐女士取得联系。她表示,近几日感觉家里清静了不少,楼下不再传来嘈杂的人声,那股浓郁的药味儿也几乎闻不到了。“这几天,我看到有工人在往楼外搬运一些广告牌,可能是楼下住户在进行整改。”这番明显的变化,让徐女士感到很高兴。“有困难,找半岛,你们太给力了!感谢半岛晨报和记者对此事的关注和报道,有力推动问题快速向好的方向发展。”徐女士说。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记者毕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