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部门发布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与归档服务指南

五种情形相关材料需要办理归档


        日常工作中,不少人会在职称评审表、在职研究生学历、劳动合同、离职手续、奖励证明等这些“职场关键凭证”的存放问题上纠结。材料应该往哪放?怎么存,才不会影响求职晋升、政审考核呢?近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档案材料“安家攻略”,让每一份材料都能规范存档、发挥作用。
        以下五种情形材料需要归档
        哪些材料需要归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举例的方式介绍了以下五种情况。
        1.“我新修学历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成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
        2.“我就业了。”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表、年度考核表、任免、调动审批手续、解聘离职手续等。
        3.“我加入党、团组织了。”转正后的全部党员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材料等。
        4.“我获得资格证书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
        5.“我受到奖励或者处分了。”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处分决定及全部处分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
        市人社部门提示,以上为常见归档材料示例,详细内容请参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如有不确定的材料,欢迎携材料原件至档案窗口确认。
        顺利完成材料归档牢记以下“秘籍”
        如何规范办理归档?市人社部门提醒,要想顺利完成材料归档,需要牢记以下“秘籍”。
        1.时间: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送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2.材料: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要求:归档材料必须办理完毕、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市人社部门提示,如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有业务办理需求,请携带身份证及归档材料原件,前往档案窗口办理。建议提前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提前查询档案地址。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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