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最低工资标准今起再次上调

五年“三连调”,月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到26.8%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省政府批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大连全域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00元调整为2230元、增幅6.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1元调整为22元、增幅4.8%。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将有效拉动低收入劳动者增加收入,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注入新动力,特别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保安、保洁、环卫工人等一线劳动者,以及特困供养、就业困难等人员将成为主要受益群体。
        记者了解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十四五”期间,大连最低工资标准实现“三连调”、实现标准区域分档到全域统一。历经三次上调后,月标准平均增幅达到26.8%,小时标准平均增幅达到23.7%。这些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让大连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汇聚起加快推进振兴发展的强大能量。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多措并举,会同有关方面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维权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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