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详解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相关话题
349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内全部完成
11月29日,大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播间,就普遍受关注的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相关话题与市民进行交流互动。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解决司法行政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立法、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持续高质量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共形成349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纳入市级统筹推进的项目73个,由各地区统筹推进的项目276个,年底前全部落实完成。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面向社会公开“提升公证便民利企效能”八项服务承诺,鼓励支持全市各级公证机构开拓公证业务,探索“公证+N”服务模式,通过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运用远程视频和“智慧云公证”小程序等方式,以及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推行电子公证书、“公证+认证”联办等举措,大幅提升办事效率,精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质升级。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聚焦民生需求,擦亮窗口底色,优化服务平台,先后开展“法援惠民生”“安心行动”等系列活动。
公证服务
满足相关条件可做到当天出证
2025年,在大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大连公证处以“提升公证便民利企效能”主题承诺为契机,推出一系列服务举措,优化公证服务。
①实行“365天全年无休”。大连公证处自2021年开始实行365天全年无休,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公证服务不打烊,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程度的便捷。
②持续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精简证明材料、缩短办证时限,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简化办证程序,出证时间缩短3至5个工作日;对材料齐全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当日出证。
③开展“远程视频公证”。用互联网+公证的模式,解决人在外地、偏远地区和公证力量薄弱地区群众办证难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公证服务。
④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为企业在股东会议、股权转让、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经济合同等方面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⑤持续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彰显公证机构公益性、便民性、服务性的社会属性。
法律援助
构建“三横四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作为市司法局的窗口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举措,为市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目前我市已构建起“三横四纵”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横”即热线、网络和窗口服务,“四纵”即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点)。其中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整合服务资源,依托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持续提升法律援助供给力为目标,聚焦群众需求,强化服务管理、狠抓业务能力建设,推动法律援助提质扩面。截至11月中旬,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80件,接待来访群众1289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服务100523件,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服务活动16场次。通过精准“惠民”,有效拓展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人民调解
全市已建立2000多个调解委
近年来,大连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服务送到“家门口”。全市建了2000多个村(社区)、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还针对物业、劳资、医疗、交通等热点领域,在市调解协会设立了2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同时,打通了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线下去村(社区)、乡镇(街道)就能找到调解员,线上通过12345热线就能申请调解,全市能享受到人民调解服务。今年以来全市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纠纷26000多件,不少邻里、同事、家庭都通过人民调解重归于好。
热线问答
屋顶漏水邻居拒不赔偿咋办?记得办“保全证据公证”
问:我家厨房屋顶渗水滴水,经确认是楼上邻居家下水道漏水所致,但楼上邻居拒绝沟通,拒不赔偿,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可以办理公证吗?
答:这种情况下,公证员可以到您家的房子里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对漏水的现场情况进行保全证据,您可以持该保全证据公证书到法院进行诉讼,这份公证书是证明漏水、渗水对您家造成损失的直接证据,可以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一个重要依据,因为公证证据被称之为“证据之王”,具有最高的证明效力,除非有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可以直接被法院予以采纳,帮助您维权。
此外,还有一些微信聊天记录,或者是抖音、小红书等平台用户发布作品侵犯个人名誉或者知识产权等问题,同样可以通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来保存一些容易灭失或者容易被人为毁损甚至篡改的证据,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父母去世了,在黑龙江遗留有一处房产,要过户到我弟弟名下,我在大连工作无法亲自回去办理手续,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继承。
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放弃继承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与放弃继承权人的关系证明;4、财产证明。
问: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获得法律援助帮助呢?
答:《法律援助法》和省市《法律援助条例》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身份条件和事项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中,因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只要符合援助事项范围的,就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主要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为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优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实际工作中,将应符合我市城、乡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援助申请条件放宽至2倍(如:2024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11元,市中心审核标准放宽至2022元),以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此外,对未成年人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受到其监护人侵害及主张义务教育权利的情形,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等情形,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者劳务费、工伤赔偿及在履行劳务合同中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情形,均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同时对老少妇残及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还设立了法律援助绿色服务通道。(2)在刑事案件中,除公、检、法机关依法指派的援助案件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此外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问:物业不作为还收物业费,电梯广告费也不分给业主,咋维权?
答:可以通过调解解决。找小区所在的物业纠纷调委会,调解员会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对账、明确责任,比如督促物业整改服务、公示广告费收支。乡镇街道的司法所就能联系到调委会。
该问题也有其他的解决途径。根据《民法典》物权编和《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成立业委会解聘物业,也能收集物业不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免物业费或分配收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