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发布非自愿退改规定通知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   11月15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日本航线非自愿退改规定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春秋航空(9C)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2025年11月15日(含)—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大阪、福冈、茨城、东京羽田、名古屋、札幌、佐贺、东京成田、冲绳、高松进出港航班。
        特殊退改细则为,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如选择变更至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免收变更手续费,免手续费办理仅限一次。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2025年11月15日12:00(含)之前已经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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