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卸北斗设备、超航区作业……
庄河集中公布5起涉渔违法典型案例
为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庄河市海洋发展局重拳出击、铁腕执法,采取刚性举措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近日集中公布5起涉海涉渔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
2025年 9月 8日,辽庄渔85035渔船于 E123°14′N39°22′附近海域航行时被查获。该船本次出海期间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船副1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停航整改、罚款4万元的处理决定。
职务船员配备需符合法定要求,渔业普通船员持证上岗是船员适任、渔船适航的重要条件,渔业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不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雇佣无证人员上岗违法行为,是对广大渔业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大负责。
擅自拆卸北斗导航安全设备案
2025年6月12日,辽庄渔养81397渔船船位信息与北斗定位严重不符,比对核查发现,该渔船船长擅自拆卸北斗导航安全设备,试图逃避北斗平台船位动态监管。按照《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停航整改、罚款2万元的处理决定。
北斗船载终端设备能够持续报送渔船动态船位信息,如渔船遇险,我市北斗监控24小时值班平台可随时掌握船位信息并组织开展救助行动,进而保障遇险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拆卸北斗、AIS等导航安全设备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触犯危险作业刑事犯罪。
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
2025年9月11日,辽庄渔51118木质渔船从事底拖网捕捞作业时被执法人员查获,该船作业E122°43′N39°30′海域属于底拖网禁渔区。按照《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依法作出责令停航整改、罚款5千元、没收渔获物的处理决定。
违反禁渔区规定,将本属于保护区的海域也纳入捕捞范围,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海洋生态环境,导致鱼类资源急剧减少,严重威胁海洋生态平衡。
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停航、停止作业的决定
2025年8月23日,辽庄渔养81472木质渔船于 E123°02′N39°33′附近海域航行时被查获。该船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停航、停止作业的决定,按照《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停航整改、罚款1000元的处理决定。
禁渔期渔船出海作业,应及时向属地渔船管理部门报备,擅自违规出海将面临罚款以及船员证记分12分等行政处理决定。
超航区作业案
2025年2月14日,辽庄渔35021渔船于 E123°49′N38°16′附近海域进行流刺网捕捞作业被查获。该船超过核定航区作业。按照《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作出责令停航整改、罚款4000元的处理决定。
渔船“四超”(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违法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特别是中小型渔船超风级出海航行,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广大渔民需提高警惕。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