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首日全市开栓率100%

若室内温度不达标可首先告知所属的供热单位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11月5日起,大连正式开始供热。按照《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的规定,本年度的供热用热期将于2026年4月5日结束。
        从今年11月1日起,全市的供热企业就已经全部进入开栓供热阶段。市住建局从11月1日早上6点开始,通过智慧供热监管平台进行全天候调度,核查各企业运行情况。首日供热,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组成22个检查组,出动46人,对全市80家企业,390个换热站进行地毯式检查,全市供热开栓率100%,未发生大面积供热的管道故障和供热源故障,全市供热设施平稳运行。
        在大连洁净能源集团运行中心,所有的运行参数都在大屏幕上一目了然,230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内的240个换热站数据显示,二次网的回水根据地热区和暖气区的不同,温度也从30℃到32℃不等。大连洁净能源集团供热公司副总经理赵恩海介绍,大连洁净能源集团共有11台燃煤锅炉和12台燃气锅炉,目前均达到供热条件。供暖首日,集团主城区共有5台锅炉在运行,所有高温水网、蒸汽网和换热站全部进入到正常运行状态,整体运行平稳。赵恩海表示,目前,管网和锅炉的检修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管网、换热站和设备也已经全部达到备用条件,随时应对天气的变化。
        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在供热用热期间,室内温度必须达到以下标准:居民用户:卧室、客厅的温度全天不得低于18℃。其他装有用热设施的房间(如厨房、卫生间等)不得低于16℃。非居民用户(不含工业建筑)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如果市民朋友发现室内的温度没有达到18℃(或合同约定的温度),首先应当告知您所属的供热单位。如果供热单位拒不上门测温或不予处理,用户可以向区市县供热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目前,还有供热需求,但尚未缴费的家庭,请务必抓紧时间,不要错过最后的缴费期限。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加强冬季供热期高压监管态势,以“全周期保障,高品质服务”为目标,细化工作举措,继续组织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强调度检查,重点抓好供热期运行管理,确保市民安全温暖过冬。 主城区供热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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