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渔业安全违法违规 庄河最高奖励1万元
10月29日,庄河市海洋发展局发布《庄河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对举报属实的非法违法行为,将按行政处罚金额的20%给予奖励,首次有效举报最高可获1万元。
举报渠道与重点内容明确:
根据《办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 24小时值班电话(0411-89813907)、举报邮箱(zh-hyj2010@163.com)或来访等方式,向市海洋发展局提供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线索。
重点举报内容涵盖十大类常见且危害性大的行为,主要包括:
①购买、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
②擅自关闭、屏蔽、拆卸、损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安全通信导航设备;
③渔业船舶非法越界捕捞;
④超航区、超风级出海作业;
⑤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或招用无证人员上船工作;
⑥从事非法捕捞或擅自改变作业类型;
⑦船舶超员、超载、违章搭客或装载危险货物;
⑧未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讯等安全设备;
⑨违反“十不出海”规定,违规收购、销售、运输水产品;
⑩无夜航能力夜间私自出海、船员持无效证书上岗等。
奖励原则清晰 鼓励实名举报:《办法》规定了清晰的奖励原则:
①鼓励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人若在结案后愿意领取奖励,同样予以奖励。
②对同一事项的首个有效实名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的,可共同或委托领取奖金。
③同一线索不进行重复奖励。
④同时,《办法》也明确了不予奖励的几种情形,如监管部门已先期发现、举报人为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等。
重奖激励 最高可达万元:
经核查属实的举报,将按照《大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及庄河市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按相关行政处罚金额的20%计算。对于前述重点举报内容中的违法行为,首次有效举报的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以激励公众积极参与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行为的监督。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张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