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4岁的黄老太在中山区一家养生馆经历了匪夷所思的遭遇。据她反映,馆内人员查看其腹部老年斑后,声称是“癌症”,并展示所谓从肚皮取下的“异物”作为证明。出于对健康的担忧,黄老太在三个月内陆续支付九万余元接受“治疗”。然而,涉事养生馆对此予以否认,称从未诊断过“癌症”,其服务仅为养生调理。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老太遛弯时被带进养生馆
黄老太今年84周岁。6月初,她在中山路鲁迅路附近遛弯时,碰到几个发传单的推销人员,并被带进一家名为泉盛园的美容养生馆。
黄老太一进门,养生馆服务人员热情寒暄,忙前忙后为其打水泡脚。黄老太向记者反映,当时有一名自称“中医”的赵姓中年人来到她的身旁,伸手在她的肚子上揉揉捏捏。“他看到我肚子上有一块老年斑,顿时神情严肃地告诉我,这是癌症,只有他能治。”黄老太回忆道,她当即对该说法表达了质疑。随后,黄老太感觉到中年人再次用手在她的肚子上揉按,最后手捏一个小小的、好像塑料片的东西展示给她看。“他说那个东西是从我肚子上拿下来的。如果不治,将来就是癌症,很危险。”黄老太表示。
其实,黄老太近些年确实出现了肠胃问题,身体上也常常出现不舒服的感觉。为此,她曾多次前往医院诊查,却一直未查出明确的病因。但对于中年人的说法,黄老太依然无法相信。黄老太告诉记者,中年人之后开始推销自己。“他自称是中医世家,有祖传的技术,收费门槛是4万元。”高昂的收费令黄老太无法接受,即使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也未能达成一致,黄老太随后离去。
为“治病”仨月花费91000余元
两天后,出于对健康的担忧,黄老太回到了养生馆。经过又一番讨价还价,黄老太支付21680元开始了第一阶段的“治疗”。7月初,黄老太再次向养生馆支付35000元。8月初,黄老太又一次向养生馆支付35000元。9月初,黄老太打算将一张定期存单中的8万元取出,用以支付下一段时间的“治疗”,结果在银行被拦住了。
9月,黄老太的女儿丁女士突然接到警方反诈中心、辖区派出所以及银行方面的来电。电话中,三方怀疑丁女士的母亲黄老太遭遇了电信诈骗。原来,黄老太坚持要将一张定期存单的钱取出,即便损失大部分利息。当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取现用途时,黄老太却目光闪烁。丁女士这才得知母亲的经历,此前三个月,黄老太累计支付给养生馆的“治病”费用已高达91680元。
谈到“治病”经历,黄老太直言:“我个人一点感觉没有。一个疗程3个月到期了,一点效果没有。”黄老太对此有点生气,毕竟对方承诺“肯定能治好”,但她却依然被肠胃问题困扰。那养生馆的“癌症”之说是真的吗?黄老太在医院做了详细检查,确认她肚子上的老年斑并非癌症。
经多方调解,养生馆退还5万元
丁女士查询到泉盛园的工商登记信息为大连市中山区心颜全盛园健康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5年7月25日,经营范围包括生活美容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等。丁女士由此产生疑问,一家非医疗单位,凭什么诊断其母亲身患癌症?又拿什么为其母亲医治,且需要如此高昂的费用?她认为,养生馆是以“健康恐吓”的方式推销美容保健等服务,涉嫌消费欺诈。9月,丁女士两次陪同母亲前往养生馆维权,后在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人的帮助下,养生馆退还5万元。
丁女士表示,养生馆以其母亲已进店享受服务41次为由,要求扣除41000多元。馆方展示了一张项目价格表,表中含18种项目,项目单价最低198元,最高1288元;每个疗程为 12次,价格在 1980元至12880元。为顺利拿回5万元,丁女士接受了这一方案,并签署了退卡协议。
丁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两份材料,以证明其说法。一份是大连市中山区心颜全盛园健康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开具的电子发票。发票金额为41000元,并备注:前期共收款91000,于9月28日退款5万,实收41000。另一份是9月28日签署的退卡协议。协议的甲方为泉盛园,乙方为黄老太。协议中,养生馆将黄老太的消费描述为购买“精油”,并约定:黄老太在店消费共计91000元,剩余未消费金额为50000元;退卡后,双方再无债权债务关系;乙方若又向甲方要求其他经济补偿,甲方有权按照乙方骚扰次数×1000 元/次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责任等。
养生馆否认“治疗癌症”等说法
然而,对于黄老太母女的指控,涉事养生馆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10月30日,记者来到了位于中山区鲁迅路附近一处居民楼里的泉盛园。
对于黄老太6月至9月在店内消费91000多元,后经协商退还5万元一事,泉盛园负责人回应情况属实。不过,黄老太反映店内“赵姓中医”为其诊断、治疗癌症一事,该负责人予以否认。“没有提任何关于治病的事,我们都是调理。”负责人说,其店内也没有姓赵的中医。
“我们的定位是养生按摩,帮顾客疏通血管,缓解病痛。”一位在场的按摩技师补充道。随后,该技师放出一段二十秒左右的录音,试图证明他向顾客销售项目时守法合规。“我不能保你好。”“不可能做完(按摩)就好了,你做手术,也不可能保你好。”“因为这个骨质增生非常严重了,除非做手术清理,但那也伤气血。”录音中,该技师向一位顾客如此表示。他认为,黄老太陈述的情况有所夸张,目的是要求养生馆退回更多费用。
黄老太三个月消费9万多元,9月初又要取现8万元用于消费。该技师表示,上述消费均是黄老太“自己想做”,不存在“健康恐吓”“诱导消费”等问题。他告诉记者,店内技师会建议年纪大的顾客与子女商量后决定是否充值消费,但这一建议当初被黄老太拒绝了。服务期间,黄老太数十次来到店内,享受了上百项按摩服务,并夸赞“效果好”。在黄老太提出退费诉求后,经多次协商,养生店扣除经营成本,退还了5万元。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退卡协议。
“如今他们反悔了,还想继续要钱,不给就以投诉威胁我们,有点太过分了。”养生馆负责人表示,如果黄老太及其家属继续影响其店铺运营,他们将诉诸法律。
■律师解读
若经营者虚构事实、夸大宣传等欺骗或误导消费者,或构成欺诈
对此,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泓德律师认为,如果黄老太等消费者与美容养生馆之间是基于双方之间平等诚信的协商而购买其服务,那么法律对于这样产生的消费采取保护并鼓励的态度。但现实生活中,随着商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越来越复杂,尤其在涉及健康、金融、投资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消费者往往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用途等信息不甚了解,因此更加容易受到宣传的影响。监督经营者诚信经营、诚信宣传,鼓励消费者理性消费并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等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重要作用。
刘泓德律师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虚构事实、夸大宣传等方式作出引人误解的宣传来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构成欺诈。在此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在消费时不要偏听偏信,尤其在涉及自身身体健康时,应向正规医疗机构求医诊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