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儿童推车消费警示
通报20批次儿童推车产品质量监测情况
晨报讯(记者朱柏玲)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儿童推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通报了监测情况,同时发布了产品消费警示。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儿童推车样品 20批次,主要依据 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标准,对儿童推车产品的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稳定性、动态耐久性测试、束缚系统的强度等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批次产品的危险夹缝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2批次产品的动态耐久性测试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2批次产品的束缚系统的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同时,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消费者发出儿童推车产品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选购时,要选择正规商家购买,避免购买“三无”产品。
查看产品适用的年龄和体重。
在使用时,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正确组装产品,掌握折叠装置、制动装置的使用方法。
儿童乘坐推车时,应使用安全带;在乘坐扶梯时,应把儿童从推车中抱出或乘坐直梯。
上下坡和停车时要特别小心。上下坡时,要注意观察儿童身体重心移动情况,避免造成伤害;停车时,要确保制动装置生效,防止发生溜车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