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对四类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16日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反馈


        拟对以下四类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
        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依法依规应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其他停车场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辽宁省定价目录》及有关规定,大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大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该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下简称停车服务收费),是指具有合法资质的各类经营性机动车停放设施(包括道路停车泊位,以下统称停车场)经营者,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该办法适用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其他区、市、县和先导区可按照该办法,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停车服务收费价格管理形式分为政府定价(包括政府指导价,下同)和市场调节价。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以下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公共旅游景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办学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展会中心、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场所配建的停车场;
        (二)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含城建投、交投资金);
        (三)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四)依法依规应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其他停车场。
        除实行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拥堵区域高于其他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原则,实行差别化定价。
        根据我市不同区域、时段交通状况和停车需求,停车收费类区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以及两个类区中的拥堵路段。停车时段分为:旅游旺季和旅游淡季、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
        旅游旺季为5月1日至10月10日,旅游淡季为10月11日至次年4月30日;白天时段为8:30—17:30,夜间时段为17:30—次日8:30。
        停车收费类区范围根据交通状况、停车资源供需等因素划定,实行动态调整,由公安交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每年1月对上一年度划定范围进行评估,如有调整必要的,适时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时段由停车场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下,停车场主管部门可以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交通状况等因素临时调整部分区域停车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场经营者(停车场权属人)按照实际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水平自行确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管理收费等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收费方式
        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实行计时、计次和包月收费方式。
        (一)计时收费 1个计费单位为30分钟,停车不满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二)计次收费
        1个计次单位最长时限12个小时,停车不满12个小时的按1次计费,停车超过12个小时的累计计费。
        (三)包月收费
        分为昼夜包月、白天包月、夜间包月;具体收费标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确定;停车包月管理办法由停车场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优惠政策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不满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机械停车泊位、道路停车泊位,当日再次停放的不享受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超过上述免费时间的,免费时间计入停放时间计费。
        (二)军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抢修维护车、环卫车等车辆进入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的免收停车费。
        (三)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停车收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应当减免停车费的情形。
        (五)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向社会公众提供限时免费停车服务。
        意见反馈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于2025年11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jiagechu002@163.com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邮编:116012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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