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文要求做好“双贴息”工作,为最大程度便利借款人

贴息测算和申请等主要由银行完成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近日,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10月10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项贴息政策不设烦琐的门槛、不搞复杂的操作,力求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服务业经营主体经营所需,贴息测算和申请等工作主要由银行完成,最大程度便利借款人。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目前已开始实施,将持续到2026年8月31日。消费者可通过23家指定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不管是5万元以下的日常开销,还是买车、装修、育儿、旅游等大额消费,都能享受1个百分点的贴息。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消费,将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每名借款人在一家银行可享受的全部贴息累计上限为3000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覆盖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行业,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1年,单户享受的贴息金额最高1万元。贷款主体只需按照一般贷款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银行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贷款,由银行向有关部门提出贴息申请、申报材料,贷款主体免申即享贴息政策。   据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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