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法完善银行业监督管理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19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定事关我国金融体系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已达467.3万亿元。
        据了解,现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于2004年2月实施,2006年进行过一次修改,增加相关调查权规定。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作为一部专门的监管法,其颁布实施为推进银行业稳健运行、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近年来,随着银行业对外开放和创新的不断深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持续增长,金融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现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部分规定相对滞后,某些重要领域存在空白,难以满足监管实践的需要。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此次修法将弥补监管短板、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银行业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提高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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