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绊路人受伤谁担责


        9月6日上午,市民关女士在407路公交车大纺站下车后,被车站附近人行道上,一处井盖伸出的钢筋绊倒。关女士当时面部着地,唇齿间一阵麻木,后经医生检查,她的上颌三颗门牙不同程度受损,面临掉落风险。事后,关女士联系井盖产权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但目前双方尚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事件   井盖钢筋翘起绊倒女子
        9月6日上午11点左右,市民关女士乘坐407路公交车在大纺站下车后,沿着人行道还没走几步,经过一处井盖时,她突然感觉脚腕一疼,整个人便“飞”了起来,而后重重摔在地上。“当时没有任何缓冲,面部就着地了,摔得头昏脑涨,唇齿间一阵麻木。”关女士表示,事发时她在正常走路,没有看手机,但依然没能发现人行道上这处井盖的异常。
        根据关女士提供的现场拍摄视频,记者看到这是一处长方形井盖,井盖上写有某通信运营商名称,井盖一角水泥破碎,露出两根交叉在一起的钢筋。出于视角原因,如果不仔细观察,可能难以发现裸露的钢筋已经翘起,距离地面约有几厘米。
        受伤   三颗门牙不同程度受损
        由于摔得太狠,关女士感觉浑身上下都疼,嘴唇位置又麻又痛尤为严重。她前往医院检查,得知上颌三颗门牙不同程度受损并产生位移,后续可能需要进行复位固定,不排除有掉落风险。此外,她的腰部、双膝关节处均有不同程度损伤,医生建议她休息15天。
        好端端成了“豁牙子”,后续治牙费用也可能是个不小的数字。关女士说,“我第一时间联系这家通信运营商说明情况并要求赔偿,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会把我的诉求上报,还建议我报警。”但此后过了一段时间,关女士迟迟没有收到后续回应。
        回应   现场查看时已无翘起钢筋
        9月15日,记者通过关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了井盖产权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关女士的情况反映后,他根据关女士的描述找到了涉事井盖,但此时井盖周边已无翘起的钢筋,推测可能因存在安全隐患被人切除。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女士能够提供的仅有一段拍摄井盖的视频,没有在现场摔倒受伤的图片视频,因此不足以证明关女士是在此处被井盖绊倒受伤。“建议关女士报警,就是让她查看事发地周边摄像头录像,如果能够提供在此处被井盖绊倒的录像证明,公司方面会与关女士协商后续处理办法。”工作人员说。
        对于井盖产权单位工作人员的说法,关女士表示,她已通过民警找到了自己摔倒时的视频录像,并将此信息告知对方。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双方态度
        关女士
        上颌三颗门牙不同程度受损并产生位移,后续可能需要进行复位固定,不排除有掉落风险。后续治牙费用也可能是个不小的数字。
        产权单位
        目前关女士尚未提供其在现场摔倒受伤的图片视频,建议关女士报警,查看事发地周边摄像头录像,如果能够提供在此处被井盖绊倒的录像证明,公司方面会与关女士协商后续处理办法。
        
    ■律师说法
        窨井伤人,关注伤势也别忽略取证
        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李鑫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中的相关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若当事人因井盖破损而被绊倒受伤,窨井的产权单位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按照其过错程度赔偿伤者的必要损失。
        李鑫表示,现实生活中,人们遭遇意外突然摔倒后,第一反应可能都是关注自身伤势,往往忽略了及时取证。然而,此类民事侵权纠纷中,一般会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伤者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定要注意搜集证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求助民警或周边店铺,调取事发地点附近的摄像头录像留存证据,或者在现场寻找无利益相关的第三方人证作证。如与产权单位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鑫说。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8888 邮箱:netinfo@bdcb.cn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ICP许可证 辽B2-2019038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