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细则
企业符合三条件增加员工给补贴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赵晖)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9月8日大连市工信局等三部门共同出台《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细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工业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在人工智能、工业软件、车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支持政策。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制定了支持创新能力提升、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产业品牌建设、支持应用场景开放、支持人才引育用留的相关政策。在《实施细则》中,支持重点领域的软件创新中心建设可获最高500万元补贴一项详细说明了申报的软件企业需同时满足的几个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在该领域中拥有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数量不少于10个;该领域产品所创造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0%;前3年中至少两个年度软件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7%;依托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已全部建设完成。
对于员工人数净增长并保证营收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对本地缴纳社保员工人数50人(含)以上,且上年度员工人数净增长和营业收入增速均不低于10% 的软件企业,按员工净增人数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人员增长经费补贴,最高500万元。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两年度审计报告、上两年度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需提供3个月社保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