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规范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三类群体纳入管理认证周期统一为半年
为严格落实国家及辽宁省关于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系列政策要求,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对全省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明确认证范围、周期、方式及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冒领、骗领等违规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认证范围
精准覆盖三类群体纳入管理
根据通知,认证范围涵盖三类人员:
一是省内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二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三是领取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金差额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及退休后领取生活护理费人员。
其中,第三类人员可与基本养老保险共享认证信息,无需重复操作,进一步简化流程。
认证周期
统一为6个月动态管理更高效
通知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6个月,认证周期内至少需完成一次认证。首次领取待遇的,认证周期自待遇发放次月起计算;已领取待遇的,则自上次认证次月起计算。此举通过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待遇领取资格实时更新。
认证方式
多元化模式便捷性与精准度双提升
为满足不同群体需求,辽宁省采用“自助认证为主、单位协助认证为辅、现场认证为补充”的多元化模式:
自助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或“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境外居住人员可使用 “中国领事”APP办理;若本人操作困难,可由亲属或委托人代为认证。
单位协助认证:各单位可通过活动签到、走访慰问、体检或影像视频等方式核实资格,并为高龄、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填写《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核实表》。
现场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行动不便者还可申请工作人员上门协助。
■关于监管
筑牢基金安全底线
通知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三项明确要求:
严格落实认证职责:统筹推进认证工作,确保流程规范、结果准确,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规范待遇发放管理:对涉嫌丧失领取资格的人员暂停待遇并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停发并追回多领待遇,杜绝违规行为。
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官网、公众号、社区公告等多渠道宣传认证政策、流程及时间节点,主动解答群众疑问;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化解矛盾,确保认证工作平稳有序。
据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