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出台

9月24日起施行,将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


        为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日前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连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5年9月24日起施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3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大连市城市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函〔2022〕33号)同时废止。
        以“保护优先、少拆多改”为原则
        《管理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本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区的建成区内,通过保留、改造和拆除等方式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持续改善的活动,具体包括:(一)以低效产业用地及产业园区、老旧闲置商业服务设施、轨道站点及周边低效商业设施、闲置门头房、闲置商务楼宇等为更新对象,产业转型与活力提升类项目;(二)以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等为更新对象,民生保障类项目;(三)以历史管控范围、旅游设施管控范围、重点风貌管控范围内需保护传承、更新改造及活化利用的设施等为更新对象,人文风貌类项目;(四)以废弃矿坑、淤堵河道、封闭海岸线以及亟须提升完善的公园绿地、通山绿道等为更新对象,生态修复类项目;(五)以引起土壤、空气、水质严重污染、通风采光严重不足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更新对象,环境整治类项目;(六)以进行升级改造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交通路网、交通设施等为更新对象,城市功能类项目;(七)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管理办法》指出,城市更新应结合地块实际,采取保留、改造和拆除等方式进行更新。城市更新以“保护优先、少拆多改”为原则,采取拆除、重建(含复建和新建)更新方式开展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拆除和增建规模。
        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
        《管理办法》明确,市政府负责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审议、决策城市更新相关重大事项。各区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组织推进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本市城市更新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各地区城市更新工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规划师在推进城市更新品质提升的技术引领指导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有效实现共治共建共享。健全城市更新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意见表达渠道,依法保障其在城市更新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产权所有人可以作为实施主体
        各地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制定本辖区城市更新计划,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形成全市城市更新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需经项目属地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审定,跨行政区域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方案,应报市政府审定;城市更新项目可由各区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作为实施主体,或各区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依法确定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产权所有人有更新意愿的,可以作为实施主体进行更新,也可以与市场主体合作方式进行更新。
        鼓励科学利用地下空间
        《管理办法》提出,利用现有建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在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政策下,可实现用途兼容使用。鼓励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建设、科学利用地下空间。
        对于符合规划,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补齐城市短板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项目,以及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等项目,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其新增建筑规模可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的制约。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增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以及为满足安全、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增设必要的楼梯、电梯、公共走廊、无障碍设施、风道、外墙保温等附属设施以及景观休息设施等情形,其新增建筑面积可以按有关规定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中,有关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面宽、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情形的,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技术措施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更新,并探索现行技术规范进行适应性优化完善。
        城市更新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实际,鼓励城市更新搬迁补偿中优先采取协议搬迁的方式,提高城市更新改造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探索城市更新进程中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建设模式。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完善防控预案和预警分析体系。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强化城市更新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管理成本,实行审计全过程监督,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城市更新应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产城融合原则,将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
        城市更新项目严格限制建设超高层建筑,确需建设的,应当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并报省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结合抗震、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审查。审批八十米以上住宅建筑、一百米以上公共建筑时,应当征求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以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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