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假药吹成神药多渠道销往三省

涉案金额超40万元,5人获刑


        2020年到2023年间,孙某、张某等人为牟取暴利,将散装药粒伪装成“降糖神药”“降压神药”,通过精美包装和网络宣传,向东北三省患者兜售“糖康宝乐”“金花虫草片”系列假药,涉案金额超40万元。这些被吹嘘为“救命药”的毒胶囊,实则成为威胁群众健康的隐形杀手。近日,金州区法院开庭审理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法律的重拳捣毁假药黑链,严惩犯罪分子,守护药品安全。
        黑产链条全揭秘
        自2020年5月起,孙某、张某从吴某处购入散装药粒,而后购买空瓶、外包装等材料,将这些药粒伪装成“糖康宝乐”品牌产品。随后,通过微信、电商平台等渠道,向糖尿病患者大肆进行虚假宣传。众多患者上当受骗,假药销量节节攀升。
        面对丰厚的“收益”,孙某、张某二人野心膨胀,打算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他们通过网络四处寻觅新的“供货商”,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销售“金花虫草片”的董某身上。在一番游说之下,董某也鬼迷心窍,自愿成为这条黑产链条中的一环。他按照孙某和张某的要求,将“金花虫草片”重新包装,使其摇身一变成为号称能降压的“神药”,并通过快递邮寄给消费者。
        除了线上销售这条“暗线”,孙某和张某又找到靳某开发线下销售渠道,一条制售假药“一条龙”黑色产业链自此形成,涉案产品流向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多地。
        经专业检验,“糖康宝乐”含格列齐特成分,“金花虫草片”检出硝苯地平成分,均被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这些未经正规审批的假药,一旦被患者服用,可能引发严重的健康风险,甚至危及生命。
        法庭审理:刑事+民事双责并罚
        金州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孙某、张某、董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吴某、靳某犯销售假药罪,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判处孙某、张某等5人6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与此同时,由于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使用假药,轻者会贻误治疗,重者会危及生命。五名被告为牟取私利,将未经安全检测的药品面向公众公开销售,并且未将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知情权、健康权和用药安全等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金州检察院对孙某等5人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金州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令孙某、张某、吴某、董某、靳某承担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金合计44万余元。
        此案系金州区药品安全领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对制售假药行为实施“刑事打击+民事追偿”双轨制裁,让违法者既获刑又赔钱,显著提高违法成本。高欣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实习生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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