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八旬母亲赡养费问题兄妹积怨较深
法官调解20余次终化亲情坚冰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瘫痪在炕5年的八旬老人潘某,因儿子拒付赡养费陷入困境。庄河法院城郊法庭法官将法庭搬至老人家中,并历经20余次耐心调解,最终不仅解决了赡养费纠纷,更成功弥合了濒临破裂的亲情。
原告潘某年逾八旬,瘫痪在炕长达5年,生活无法自理。老伴去世多年,她无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仅靠每月200余元高龄补助度日。自2002年起,她一直由女儿刘某英照料。2016年和2018年两次手术花费近5万元,让本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多年来,儿子刘某生以生活困难为由拒付赡养费,引发潘某及女儿刘某英强烈不满,潘某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
考虑到老人瘫痪行动不便,庄河法院城郊法庭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潘某家的炕头,在老人身边开庭,充分听取各方诉求。调查发现,女儿刘某英尽到了赡养义务,但儿子刘某生长期拖欠赡养费,导致兄妹积怨颇深。
庭审后,法官开始了艰难的调解工作。他多次约谈刘某生兄妹,倾听往事,找准矛盾症结,从亲情和法律双重角度进行疏导。调解过程一波三折,刘某生反复强调自身困难,法官一方面将三方困难进行客观比较,强调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关乎老人生命健康;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供协商。
尽管法官组织了多次调解,刘某生仍固守己见。法官遂向其详细解读《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阐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前后总计20余次不厌其烦的电话沟通、当面劝导与“拉锯式”调解,法官的坚持最终融化了亲情的坚冰。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生于八月底前,补付母亲2020年至2025年,五年间的赡养费共计1.8万元,往后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600元;并支付母亲所欠医疗费两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