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记者1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近日印发《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六章44条。在备案管理和经营资格许可方面,规定批发仓储企业备案规则、备案实施、备案变更与备案回执注销,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部门、零售许可条件、许可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时限、许可变更事项及费用规定等;在规范企业经营方面,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完善管理制度、报送购销存数据等要求,明确企业新建改扩建、歇业、油品购销、标识使用等方面经营规范;在监督管理方面,对地方提出建立企业名录、编制零售体系规划、日常检查、年度检查、数智化监管和分级监管等管理要求;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不予备案及撤销备案回执、不予许可、撤销许可、注销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形,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内成品油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行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为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规范国内成品油市场秩序,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出台了办法。下一步,商务部将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内容,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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