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雨天不减速 等公交乘客被溅一身水


        7月16日早上,天上还在下着雨,市民刘先生正在303路公交车站候车准备上班。未料,一辆白色轿车从写有“公交专用”字样的车道疾驰而过,溅起的积水打湿了候车乘客的裤子和鞋。
        车辆溅起积水淋湿候车乘客
        7月16日早上7点半左右,市民刘先生来到位于甘井子区中华路的303路公交车钰桥中央庭院站候车,当时下着雨,路面上有不少积水。此时,一辆辽B牌照的白色丰田轿车从车站旁经过,面对积水带,白色轿车司机没有采取减速措施,溅起的水花打湿了刘先生和另一名女士的裤子和鞋。
        事发突然,刘先生当时只感觉小腿一凉,再抬头时,这辆白色轿车已经驶离,他也没有看清车牌号。“我和受到波及的另一位女士都很生气,通过沟通得知那名女士也是着急上班,我俩只能强忍不适继续候车。”刘先生说。 车辆驶过车道是“公交专用”
        按照刘先生的说法,事后他注意到,刚刚白色轿车驶过的车道上写有“公交专用”的字样。刘先生认为,涉事司机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已经不仅仅是不文明驾驶的问题,还可能涉嫌违反交通法规。“当时正值上班早高峰时期,一旦涉事车辆因占道行驶,与即将靠站的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刘先生认为,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是每一位驾驶员应该做到的,他希望涉事司机在看到相关报道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要再犯了。
        
    ■交警说法
        非规定车辆驶入专用车道,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白色轿车司机在“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我市一名交警。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因此,如果有非规定车辆驶入专用车道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表示,大连市划设公交专用车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天都只准许公交车辆通行;另一种则是在规定时间内只准许公交车辆通行,其余时间允许社会车辆通行,规定时间段会一并在道路路面标明。“提醒广大驾驶员要熟悉路况,注意不要驶入专用车道,否则将被依法处罚。”交警表示。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
        实习生张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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