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富丽华大酒店自助餐区上演荒诞一幕——一位探店博主坚称在龙虾里吃出“口香糖”,当场咆哮质问,对于酒店方面的专业解释,博主仍坚持自己的观点。视频被上传至抖音平台后迅速发酵,众多业内人士下场科普,博主所谓的“口香糖”实为龙虾的精囊。与此同时,酒店发布声明并向抖音平台投诉,目前视频已经下架。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博主视频
坚称酒店自助餐龙虾里有“口香糖”
记者了解到,前不久的一天晚上,这位博主来到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享用自助餐。按照酒店晚餐的惯例,每位顾客可获赠半只龙虾。在食用过程中,博主发现龙虾头部有一块白色物质,当即高声质疑“这是一块口香糖”。
随后,博主叫来了服务员、餐厅负责人及厨师长。工作人员耐心解释这是雄性龙虾特有的精囊,属于正常生理构造。然而博主完全不听解释,坚持认为白色物质是“口香糖”。现场视频显示,博主情绪激动,大声质问“这是什么?你告诉我这是什么?”并不停用手拉扯龙虾中的白色物质。
记者了解到,当时除了酒店工作人员外,餐厅内其他顾客也纷纷向博主解释这一常识,但博主仍固执己见。为证实自己的观点,博主甚至当场致电所谓的“厨师朋友”求证,之后依然否认这是龙虾精囊。“我从事这个行业十几年,吃过无数种龙虾,生平第一次见到……”博主这样说道。
尽管酒店多位工作人员从专业角度进行解释,博主始终拒绝接受事实。最终,他将这段视频发布到了抖音平台。
网络发酵
多位专业人士下场辟谣
这段视频被发布到网络后,迅速引发广泛关注。起初,不少网友误以为富丽华酒店的食材确实存在问题,但随着视频内容的展开,许多观众发现博主所谓“龙虾里吃出口香糖”的说法存在明显疑点。
记者观察到,博主的这一指控并未获得网友认同。有网友直接指出:“你所谓的口香糖其实是龙虾的精囊!”随后,多位专业厨师和餐饮业内人士纷纷出面科普,证实视频中呈现的白色物质实为雄性龙虾的精囊,是一种可食用的正常组织。
针对此事,不少网友批评该博主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就武断地将龙虾精囊误认为口香糖,并公开发布误导性视频的做法欠妥。部分网友更建议商家采取法律手段,认为该行为可能涉嫌诽谤和造谣,应当通过报警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酒店声明
已完成投诉 不实视频下架
7月15日,大连富丽华大酒店就该博主发布的“龙虾内有口香糖”视频事件发布官方声明。声明指出,视频内容不实,目前涉事视频已被平台下架处理。酒店在声明中强调:“广大网友不要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盲目跟风、妄下评论。我们尊重不同观点,但拒绝不实信息的传播。也相信理性的网友能分辨真相。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意诋毁需承担相应责任。酒店将依法追究因此给酒店声誉造成的损害。”
目前,涉事博主抖音账号已开启隐私设置,不仅无法接收私信,其视频评论区也处于“防打扰”模式。值得注意的是,该账号曾发布的多个视频均采用“咆哮式质问”作为内容特色。
大连富丽华大酒店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情发生后,酒店第一时间向平台方提交不实内容投诉材料,完成视频下架流程。
总厨详解
精囊煮熟后确实与口香糖相似
大连富丽华大酒店行政总厨由晓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40多年的餐饮从业经历中,首次遇到客人将龙虾精囊误认为口香糖的情况。
由晓东详细解释道:“精囊是龙虾的生殖器官,只有成年雄性龙虾才具备这一特征。未成熟的雄性龙虾和雌性龙虾都没有精囊。”他进一步说明,精囊位于龙虾头部靠后位置,生鲜状态下可见两条白色物质,经烹饪后会转变为白色胶状物。“煮熟后的精囊在外观和口感上与口香糖确有相似之处,都具有弹性和韧劲,但精囊的黏性较弱。”由晓东强调,龙虾精囊对人体无害,消费者如不愿食用可直接取出丢弃。
大连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副院长姜玉声教授从专业角度证实,成年雄性龙虾发育成熟后,其精囊在高温烹饪过程中会转化为胶状物质。
科普
精囊位于龙虾头部靠后位置,生鲜状态下可见两条白色物质,经烹饪后会转变为白色胶状物。
煮熟后的精囊在外观和口感上与口香糖确有相似之处,都具有弹性和韧劲,但精囊的黏性较弱。
精囊对人体无害。
前车之鉴
女子造谣“虾爬子注胶”被处罚
近年来,关于 “龙虾吃出口香糖”“虾爬子被注胶”等食品安全谣言屡屡在网络上传播。由于老年人群体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有限,加之对养生话题较为关注,往往容易轻信此类不实信息并进行二次传播,进一步扩大了谣言的影响范围。
2024年4月,大连女博主何某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声称购买到“注胶虾爬子”,引发网络热议。经专业人士和网友指正,视频中所谓的 “胶状物”实为虾爬子的正常组织——虾黄。尽管有多位网友提醒其发布不实信息可能面临法律后果,何某仍未及时删除不实视频。
我市警方发现后立即开展工作,并依法将视频拍摄者何某传唤到案。经审查,何某对其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发布造谣视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何某通过其个人自媒体账号公开致歉,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律师提醒
发布不实食品消息涉嫌违法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擅自在网络上发布不实的食品消息,主要借此吸引眼球,骗取流量,引发市民恐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市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人公然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查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除此之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王金海律师指出:“若博主在明知或应知真相的情况下仍发布不实信息,可能构成名誉侵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家可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索赔损失。”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实习生次旦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