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通知
黑臭水体整治举报电话公布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守护碧水清流,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年度定期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8月底,对全市6个涉农县(市、区)(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金普新区)开展新一轮的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拓宽线索发现渠道,诚挚邀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如何识别农村黑臭水体?
判断一处水体是否为黑臭水体,您可以简单通过“一看、二闻、三测”来初步识别:
①一看颜色:水体是否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如黑色、灰黑色、深褐色、异常浑浊等),水面是否有大量漂浮物、油污或明显泡沫。
②二闻气味:靠近水体时,是否能闻到明显的臭味、恶臭(如腥臭味、腐败味、化学药剂味等)。
③三测透明度:水体是否浑浊不清,透明度很低(比如看不清水下20~30厘米)。
发现疑似黑臭水体怎么办?
如果市民在居住地或途经的农村地区发现了疑似黑臭水体,请立即通过以下途径向市生态环境局举报。
举报电话
旅顺口区:86610288
金普新区:87615487
普兰店区:83180916
瓦房店市:66526818
庄河市:89178151
长海县:89890911
举报请尽量提供以下信息
1.详细地点:务必提供具体的村庄名称、水体所处位置(如XX村XX组XX河/XX塘/XX沟渠,或靠近XX路、XX建筑旁)。描述越精确,越便于工作人员快速定位。
2.水体情况描述:简要说明您观察到的水体颜色、气味、漂浮物、周边环境状况等。
3.现场照片或视频:清晰的现场影像资料是核实问题最有力的证据。
接到举报电话后,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水体情况,必要时开展水质监测,并将判定结果告知举报人。对经核实属于农村黑臭水体的,将纳入整治清单,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切实推进治理,消除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