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监控遭雷击“失明”业主爱车被剐蹭难追责


        近日,本报接到市民肖女士反映,她停放在甘井子区泡崖八区康顺园二期的车辆在小区内被剐蹭,但在向物业申请调取监控寻找肇事车辆追责时,却被告知监控设备因雷击损坏无法提供有效影像。肖女士认为,既然缴纳了停车费,物业就应承担保管责任,设备故障导致无法追责理应赔偿。那么,真实情况到底如何呢?接到肖女士反映后,记者展开了采访。
        业主
        车在小区内被剐蹭监控故障找不到肇事车
        肖女士家住甘井子区泡崖八区康顺园二期,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规划了停车位,并向业主提供两种停车收费方式:一种是按年收费,另一种是按次收费的临时停车。肖女士选择的是按次收费,停车4小时内免费,超过4小时每天需缴纳5元停车费。然而,7月13日早上,她取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辆尾部左侧有明显的刮痕,尾门饰板不仅被划伤,还出现了移位的情况,另外尾灯上也有裂纹。
        肖女士12日下午3点左右外出,当时检查过这辆车,确认其完好无损。因此,她推断车被剐蹭的时间应在12日下午至13日凌晨之间。随后,她立即前往物业办公室,要求调取监控录像以查找肇事者。然而却被告知,小区监控系统因前段时间遭遇雷击而损坏,无法提供相关时段的监控记录。肖女士认为,既然自己在小区内缴纳了停车费,物业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保管义务。如今因监控设备故障导致无法追责,物业公司理应承担相应责任。然而,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由于肖女士并不是按年交费,而是选择临时停车,因此不在物业的“保护范围”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   雷暴天气导致部分监控系统故障
        7月1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小区停车场已投保保险,无论业主选择按年缴费还是按次缴费,若发生意外情况,物业都会按程序上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关于此前与肖女士的沟通问题,负责人解释道:“接到肖女士反映后,我们需要核实车辆信息以确认是否存在逃费记录,这是正常的处理流程。但沟通过程中,肖女士情绪较为激动,导致沟通受阻。经查询,该车辆存在多次逃费、拒缴停车费的情况。”“即便存在逃费、拒缴停车费的情况,只要车主能够理性沟通,我们愿意协助解决问题。”负责人补充说,“但鉴于目前的沟通状况和逃费、拒缴停车费的事实,我们确实难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监控设备故障问题,负责人说明是由于前一段时间大连遭遇雷暴天气,导致部分监控系统出现故障。
        律师   若物业未尽安保义务或需担责
        针对肖女士车辆在小区内受损却因监控故障无法追责一事,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物业虽非直接侵权方,但其未维护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导致无法提供事发时的影像记录,客观上致使业主丧失追偿权,存在管理瑕疵。此外,物业若明知监控损坏却未及时修复或增设警示措施,则进一步构成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王金海律师建议,肖女士可要求物业提供监控损坏的维修记录及应急预案证据,若物业无法证明已尽合理管理职责,业主有权主张物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实习生次旦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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