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首个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部门规章

民政部每年发布一次全国代码信息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7日从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民政部近日出台《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这是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首个部门规章,将为代码确定的权威性、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统一性和应用的有效性提供制度保障。办法共20条,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燕翀介绍,办法规范的行政区划代码,是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根据编码规则确定、公布的行政区划建制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数字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是行政区划建制法定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和标识,通过一串6位或9位数字的行政区划代码,反映着行政区划建制的行政层级、隶属关系、建制类型等关键信息。大家身份证上公民身份号码的前六位就是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也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重要基础码段。
        据了解,一定时期以来,由于行政区划代码的管理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带来了确定代码的责任不明确、规则不健全、程序不完善以及代码发布不及时、信息获取难等问题。办法对行政区划代码管理进行了全流程制度设计,贯通了科学有序编码、及时权威公布、规范统一应用等环节,实现编用结合的管理闭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将保证代码管理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开展。
        办法明确了确定代码的主体和规则。规定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明确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划代码的数字位数和组成,规定了各个号段代表的不同建制类型,提出了顺序编制、唯一对应、废码不用等编码要求。
        办法还对代码公布作出制度性规定,明确代码公开发布的载体、形式和频次等,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及时的代码数据。代码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考虑到各方面对年末、年中等时点代码全量信息的需求,民政部每年在国家地名信息库发布一次全国代码信息,同时规定,省级民政部门每半年发布一次本地区乡级代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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