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的充电宝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
大连机场给出建议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 6月27日,大连机场针对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布提示:根据中国民航局最新公告,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或属于被召回型号、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提醒乘客在乘机前务必仔细检查所携带的充电宝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一.3C标识清晰有效:请确保充电宝表面3C标识完整、清晰可辨,无模糊、磨损或覆盖现象。
二.非被召回型号或批次:若您的充电宝型号或批次在召回范围内,请勿携带登机。召回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确认。
如您携带的充电宝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安检。
为方便旅客的行程,大连机场提供以下处理建议:
自弃处理:您可选择在安检现场自弃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
临时暂存:如需暂存,我们提供当日免费暂存服务至21点,逾期未领取将视为自弃并移交处理。
快递服务:您可至T2航站楼一楼3号门顺丰快递咨询快递服务,费用需自理。
大连机场服务热线:0411-9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