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现捕兽夹距步道仅几百米

一流浪猫脚被夹断,志愿者拆除并报警


        6月13日傍晚,市民赵女士在西岗区莲花山投喂流浪猫时,发现一只黑猫前脚被隐蔽设置的捕兽夹夹断,伤口已严重感染。经现场勘察,捕兽夹通过钢丝固定于树干,并配有诱饵装置,专业人士推测偷猎者的目标可能是中型以上野生动物。值得注意的是,事发地距市民健身步道仅几百米,若登山者不慎踩中恐造成严重伤害。发现捕兽夹后,赵女士当场予以拆除,并向本市公安机关报警。她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偷猎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莲花山上捕兽夹夹断黑猫脚
        赵女士是一名志愿者,她经常到莲花山给梅花鹿和流浪猫投喂食物和水。6月13日傍晚,赵女士到山上去喂流浪猫,她发现以往每次都在的流浪猫“小黑”还没有过来,她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怀疑“小黑”出事儿了。
        赵女士说,“小黑”和其他流浪猫不同,特别亲人黏人,之前每次她来喂食,“小黑”都在,但三天前她过来投喂时就发现“小黑”不在,“我当时就意识到‘小黑’可能出事儿了。”
        随后,赵女士开始在山上呼喊寻找“小黑”,很快,她隐约听到远处的山上有猫叫声。赵女士立即沿着声音的来源寻找,最终在200米远的山上发现了“小黑”,当时“小黑”的惨状让赵女士险些哭出声来。
        原来,“小黑”的前脚被一只开口直径20厘米左右的捕兽夹死死压住,被夹住的脚已经彻底断开,只有筋连着。断裂处滋生了大量蛆虫,散发着恶臭。“太可怜了,不知道‘小黑’被困多长时间了。”赵女士立即开始给小猫喂食喂水,“应该被困很长时间了,渴坏了,一小罐水很快就喝完了。”
        推测或为偷猎中型以上野生动物
        过程中,赵女士仔细观察现场,她发现捕兽夹上绑着钢丝,钢丝的另一端固定在树上,“应该是为了避免捕获的猎物将捕兽夹带走。”而旁边的树上用铁钉固定着矿泉水瓶的底部,里面放着食物,“应该是用来吸引动物的诱饵。”
        根据现场情况,赵女士分析,应该是有人偷猎,“不可能是针对流浪猫,因为抓猫只要把食物放在地上就行,不用放在树上高处,应该是为了吸引一些体型较大的动物。”赵女士说,平时她也喂梅花鹿,而捕兽夹放置位置距离饲鹿点大约有2公里。“这些梅花鹿在山上四处行走,如果被食物吸引,踩到捕兽夹,肯定也会被夹住,因为捕兽夹上面有锯齿,甚至有可能将梅花鹿的腿夹断。”
        “小黑”吃完食物和水后,赵女士开始解救它,她先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将钢丝剪断,然后用力掰捕兽夹,最终成功将捕兽夹打开,“小黑”终于脱困。“整个过程中,‘小黑’就乖乖靠在我的腿边,一点也没有挣扎,应该是知道我在救它。”
        赵女士还报了警。随后她将“小黑”送到了宠物医院,经观察,“小黑”的前脚确实保不住了,于是医生为“小黑”做了截肢手术。
        令赵女士更为担心的是,捕兽夹放置点距离市民健身步道仅有几百米远,而常常有登山者不走健身步道,如果登山者不仔细观察或者光线昏暗,踩到捕兽夹,便会遭受严重伤害。“现在不确定山上还有没有其他捕兽夹。”赵女士说,她们已将伤害“小黑”的捕兽夹带走了。
        赵女士认为,捕兽夹不仅危及山区野生动物和流浪动物的安全,更对登山市民构成潜在威胁。她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偷猎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律师说法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面临重罚
        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第二十四条进一步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装置、猎夹、猎套、捕鸟网等工具,以及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除非出于科研、物种保护等特殊需求并依法获得批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将面临猎获物价值2至20倍的罚款,若无猎获物或价值不足5000元,罚款金额为1万至10万元,并没收猎捕工具及违法所得。若情节严重,还将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我省全域禁猎陆生野生动物
        在辽宁省,禁猎规定非常严格。此前,省林业和草原局已发布通告,将全省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猎区,禁猎期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9年3月14日止。在此期间,任何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均被禁止,且会被追责。禁猎对象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枪支、类枪支、地弓、毒药、爆炸物、铁夹、粘网、捕猎网、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野生动物和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装置行猎、声音吸引、利用其他动物以及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捣巢、弹弓以及机动车辆等工具方法进行猎捕。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金海表示,私设捕兽夹等非法狩猎行为不仅对野生动物种群造成严重威胁,还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相关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已明确禁止此类行为,公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如发现非法狩猎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携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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