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行“柔性执法”
对138种情形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去年以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实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持续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以及从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让行政执法更加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系统涉及相关案件2295件。
日前,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了一家餐饮公司销售未贴有中文标签进口红酒案,在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下,执法人员对其待售进口红酒全面排查,查明涉案的红酒数量较少,没有危害他人健康。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够如实说明来源。因其系初次违法,并积极整改,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加强普法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局推行执法新模式,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将市场监管16个领域、284种情形纳入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138种情形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对11种情形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同时,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比如持续强化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缺斤短两、破坏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相继查处了沙河口区周成刚中医门诊部销售不符合标签规定的食品佛手补虚丸、正骨通痹丸、软伤丸、伸筋丸案件,大连健祥宜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案件,大连百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海产品时故意“称重不去皮”案件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通过媒体曝光了百余起典型案件,实现了打击一案、震慑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该局还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听民声、解民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推行“多书同达”机制,给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守法诚信经营劝诫书,引导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信用形象。在全市营造“有温度”的执法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管理服务水平,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六方面内容
一是坚持过罚相当,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处罚,结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因素,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四是对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五是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六是严格落实“免罚不免责”,通过对涉案主体“回头访”、相关事项“回头看”等方式强化案后跟踪指导,帮助涉案主体合规经营,督促免罚减罚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