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也可参加工伤保险

我市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6月19日,大连市人社局、税务局和普兰店区政府在大杨集团举办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启动仪式,大杨集团等23家企业代表参会,签署参保承诺书,成为我市首批享受此项政策红利的企业。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全覆盖,我省出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年满16周岁的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等见习人员也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群体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超龄等劳动者参加相关保险,既体现对员工的尊重,也助力企业稳定发展,实现双赢,企业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用好用足人社部门惠民利企政策,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大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跟踪企业参保情况,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业务指导,积极保障特定从业人员工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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