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教育局发布通告
严查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课程内容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及校外培训市场秩序,结合甘井子区非法办学(园)专项治理工作,甘井子区教育局就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内容包括:严禁对学前儿童开展小学化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的提前教授,以及以小学化教学方式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
严禁无证开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办幼儿园。
严禁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托管班、自习室、兴趣班和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教育咨询等名义,利用居民楼、公寓、车库等场所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
甘井子区结合区域特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三类治理对象:一是招收学前儿童实施半日制、全日制的培训机构;二是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三是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幼儿园。
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0411-88159527
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0411-88159512
区教育局办公室:0411-8815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