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
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一次性申领2000元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国家对困难毕业生开展求职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就业帮扶政策。根据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等工作,近日,市人社局就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补贴对象
学籍地在我市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申领人”)。
毕业学年
指从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每名申领人2000元补贴。
注
申领所需材料、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各地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等详见大连市人社局官网相关通知内容及附件。
补贴申领及发放流程
组织申报
各院校组织申领人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厅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须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社会保障卡须确认已开通金融功能),并按要求上传申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院校初审
各院校组织申领人填写《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并收取相关申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线下资格初审,将初审通过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须隐去部分位数)、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网厅平台进行线上初审确认。
材料报送
各院校将加盖公章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原件、申领材料复印件及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
地区复审
各地区人社部门登录“辽宁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登录网址:http://10.56.8.77/portallogin/#/),依据申领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相关要求须与院校公示保持一致。公示结束后,登录省系统确认公示结果,并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补贴发放
各地区人社部门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务必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补贴足额发放至申领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并及时登录省系统更新补贴发放状态。
材料留存
各地区人社部门须做好申领材料归档工作,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补贴发放凭证、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市人社部门。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