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电子运单是传递危险货物危险性等信息的重要载体,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强制使用的运输单证。近日,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开展2025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发现存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6月10日,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在华北路附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辽B号牌危险品运输厢式货车疑似未制作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两名执法人员随即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对该车及相关人员展开检查。经核查,该车从毛茔子液化气站装载液化气罐,运往华北路道边各餐饮点,车辆和人员虽具备相关资质,但未依规制作电子运单。执法人员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对违规信息拍照取证,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后续将补充调查并依法立案处罚。
无独有偶,6月11日,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联合市交警支队机动中队、甘井子内保大队和大连湾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南关岭姚家通达驾校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辽H外地号牌油罐车疑似未按规定填写电子运单。执法人员立即出示证件,对该车及人员进行检查。经核查,该车拉载汽油从三星市场运往姚家通达驾校附近一处加油点,车辆和人员资质齐全,却未制作电子运单。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固定违规证据,记录相关信息,待后续补充调查后将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并交由驾驶人随车携带,运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且运单可采用电子或纸质形式。对于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保存期限不合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开展好2025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提醒我市和异地入连的危货运输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广大市民若发现道路危险货物非法运输等违法情况,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共同为大连危险品运输安全贡献力量,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