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
购买儿童商品要注意这四点
5月29日,在大连举办的全国第十六届“守护儿童安全 远离产品伤害——儿童用品安全行”主题宣传暨东北三省消费品召回协作活动现场,缺陷儿童用品展示台上,20余种颇受孩子们青睐的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存在着各种问题。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儿童用品要注意:
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即无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的产品,这些产品的质量基本没有保障。
要考虑不同成长阶段儿童的特点和需求,选购合适用品。比如玩具,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不能含有小零件,供36-72个月儿童使用的应设置警示说明。
注意安全性能。由于儿童身体发育还不完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涂料、产品原料等散发出的不良气味较容易危及儿童身体健康。尽量不要购买带有香味的玩具、文具,因为这类产品大多存在着苯、甲苯等芳香族化合物,儿童一旦吸入过多的香味将不利于身体健康。还要注意检查零部件是否牢靠,检查玩具的毛刺和边缘,以及各种传动装置,选购带传动机构(齿轮传动、链条传动)的产品时,应选择那种传动机构遮蔽在外壳里面的类型,之间不要有缝隙,这样可以防止儿童的手探入夹伤。
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以备维权所需。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建立了长三角、黄河流域、东北三省等多个区域性召回协作工作机制,全国儿童用品召回2454次,涉及产品数量1899.58万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因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支持下,举办这个活动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引导消费者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推动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为儿童健康安全成长提供更多保障。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