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作业没系安全绳
装修工人摔伤雇主房主赔偿
法院判决
雇主李冰因未提供安全防护及培训承担65%责任,赔偿18万余元;房主张新因选任无资质自然人施工存在过错,担责15%赔偿4万余元;工人田成因未系安全绳自担20%责任。
大连一装修工人高空作业摔伤致残,雇主、房主双双担责!近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起赔偿纠纷案,认定雇主承担65%责任;房主担责15%赔偿4万余元;工人因未系安全绳自担20%责任。律师建议,业主要尽量选择正规装修公司装修房屋,并确认其施工资质。
装修工人房顶坠落致残
2023年冬天,市民张新家房顶受损需要维修,听朋友说李冰开了一家装修公司,便找李冰来维修,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装修合同,但李冰说,公章忘记带,便在书面装修合同上签名,等下次来时再盖。张新信以为真,未坚持要求李冰加盖公章后再开工。
开工第二天,装修工人田成不慎从房顶上摔了下来,屁股着地,腰椎压缩性骨折。李冰连忙将他送到大连市中心医院治疗,先后住院20天,医疗费由李冰垫付。
田成康复后,向李冰提出赔偿要求,李冰称,其只是替张新联系维修人员,田成应当找张新要赔偿。张新说,自己找李冰修房顶,与李冰是加工承揽关系,田成是李冰雇佣的,李冰是雇主,应当由李冰负责赔偿。
无奈之下,田成将房主张新、雇主李冰起诉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二人连带赔偿自己的损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田成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田成的伤构成九级伤残,伤后误工120天,护理45天,营养60天。
法院判雇主和房主均担责
房主张新委托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李鑫律师担任代理人出庭应诉。据张新说,李冰开了一家装修公司,但经律师调查,李冰名下根本没有注册装修公司,也就是说,房主张新雇佣了一个自然人为自己维修房顶。
李冰说,房主张新委托自己找人维修房顶,自己就是一个介绍人,相当于房主张新实际雇佣了装修工人田成从事房顶维修工作,因此,自己不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田成在房顶作业时未系安全绳,存在过错。作为雇主,李冰未为田成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其未对田成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房主张新雇佣没有资质的自然人李冰从事房顶维修工作,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照《民法典》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房主找李冰维修房顶,李冰雇佣田成从事装修工作,田成与李冰之间系雇佣关系,作为雇主,李冰在施工中未向田成提供安全防护器具和措施,未对田成进行安全培训及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应当对田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田成从事装修工作近40年,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施工意识和经验,其明知高空作业的风险而不采取防护措施,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自身亦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房主张新将房屋维修工程交由自然人李冰施工,在指示、选任方面存在过错,且未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措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亦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案情,对装修工人田成的合理损失,判决装修工人田成承担20%责任。雇主承担65%责任,赔偿装修工人18万余元,房主承担15%的责任,赔偿装修工人4万余元。
房主坦言“赔得心服”
房主张新说,装修工人不容易,因为给自己家干活受伤,自己赔4万多元也认了。通过这件事让自己深刻认识到,装修业主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应提高安全意识,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装修公司,避免因贪图便宜直接雇佣装修工人从事装修工作而埋下安全隐患。
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王金海律师说,装修行业具有流动性大、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部分从业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类似事故时有发生。市民在劳务市场雇佣装修人员从事装修工作,经常发生装修工人在作业时受伤的情况,此类赔偿案件的关键在于明确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雇主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市民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自然人,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如果没有雇主的,房主就是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雇主的,雇主需对工人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房主在选任、指示方面有过错的,亦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建议业主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并确认其施工资质,以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