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5月10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确保我市近期举办的多项大型活动顺利举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5月11日0时至5月11日15时、5月17日5时至5月18日17时,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空飘物,主要包括玩具氢(氦)气球、风筝和孔明灯等。
        管控时段和区域:
        (一)2025年5月11日0时至5月11日15时,第35届大连马拉松赛起终点区域及赛道沿线周边两百米范围内。
        (二)2025年5月17日5时至5月18日17时,第23届大连国际徒步大会起终点区域及沿线周边两百米范围内。
        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大型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发现有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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