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司法局出台两项新规
率先创新建立司法鉴定行业“评查+约谈”监管体系
约谈办法
1 提醒约谈
针对未通过认证认可、内部管理不完善等情形,督促整改。
2 指导约谈
针对参与重点工作、应对重大舆情等情形,提供规范执业指导。
3 监督约谈
针对违法违规行为频发、投诉举报较多等情形,督促整改并告知法律后果。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为进一步规范大连市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和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行业,大连市司法局近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发布了《大连市司法鉴定案卷评查办法》和《大连市司法鉴定行业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查办法》和《约谈办法》)。这两项创新性监管措施分别从案卷质量评查和动态监管两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评查办法》明确提出“定期+不定期”的案卷质量评查体系,并首次提出探索建立省内跨域评查机制,实现评查标准的统一化和评查方式的多元化。评查由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联合开展,邀请专家组成评查组,按照百分制对案卷打分并评定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查结果将直接影响鉴定机构和个人的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审资格。对评查结果为“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法约谈并处理。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约谈办法》首次在省内建立司法鉴定行业分级分类约谈机制,将约谈明确划分为提醒、指导、监督三种类型,旨在通过约谈及时发现、预防和纠正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
约谈程序包括通知、实施、记录和整改通知等环节。对拒不接受约谈或逾期未整改的机构和个人,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该办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两项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大连市司法鉴定行业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约谈办法》通过约谈动态监管规范执业行为,《评查办法》通过强化质量把控提升鉴定文书水平,动态监管与静态评查相结合,形成“过程+结果”的全链条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