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能否领年终奖?看是否“有言在先”
律师:返聘形成的是劳务关系,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劳动者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受聘依然在原单位上班,虽然还是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在同一个岗位工作,但年底时,发现别人有年终奖而自己没有。这是怎么回事?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两起案件。
■多知道点
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一般不享有与在职员工同等的年终奖待遇。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可在协议中约定工作岗位、劳务报酬、休息休假、医疗、劳保待遇等条款内容。
做着同样的工作待遇却变了
“干着自己最熟悉的工作,得心应手,重新找回了自己的价值,挺开心的。”老雷退休后被新疆某工程监理公司返聘,担任了某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代表,双方签订《聘任退休人员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根据老雷的工作能力和具体表现对其岗位职务有权高聘或低聘,劳务费标准也相应调整。
重新回到岗位的老雷心情大好,对工作更是认真负责,并在大部分时间里独自完成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然而,公司却不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其工资,老雷还发现,相同岗位的在职人员领到了年终奖,自己却没有。多次和公司协商无果之下,老雷诉至法院。
张建宝与老雷一样在年终奖上被“区别对待”。退休后,张建宝被某物业公司继续聘用,在工程部冷水机房从事空调运行工作。到了年底,张建宝发现其他同事拿到了年终奖,独独自己没有。“我已经履行了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并且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应当与其他员工一样,享受年终奖金。”为此,张建宝将公司诉至法院。
讨要年终奖 法院没支持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雷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并未约定公司需给付老雷奖金,而且双方也并未达成年终奖事宜或者年终奖金额等内容的补充协议,故对老雷主张年终奖2万元不予支持。对于拖欠的劳务费,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老雷劳务费10025.32元。对于张建宝的诉求,法院也驳回了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办理了退休手续后继续在原单位上班,虽然还是在同一个单位,在同一个岗位,但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以前是属于公司的职工,和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现在的身份是退休返聘人员,虽然也是作为公司职工对待,但和公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记者了解到,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双方如无特别约定,一般不享有与在职员工同等的年终奖待遇。但具体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发放的金额,还需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提前了解,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了解,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退休返聘员工是否享有年终奖。年终奖通常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以及发放的金额。
退休后是否能追要年终奖和加班工资,取决于具体的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运福律师认为,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退休返聘人员并不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律相关规定,而适用双方签订的协议。
吴运福律师提醒,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可在协议中约定工作岗位、劳务报酬、休息休假、医疗、劳保待遇等条款内容。退休返聘人员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享有年终奖、加班费等待遇,若用人单位同意给予上述待遇,可作为协议的内容,以更加充分保障其权利。 据工人日报